4月18日,义乌市工矿及危化品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矿专委办)下发《工矿领域“一厂多租”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租了之”“只收租不管理”等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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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象此次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工矿领域“一厂多租”企业。旨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租赁双方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一厂多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显著下降。
“一厂多租”企业指的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将厂房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
整治范围根据方案要求,下列六类企业和行为被列入此次整治范围:
“一厂多租”出租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厂多租”出租单位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厂区(园区)不具备硬件设施安全生产条件、未管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涉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工矿企业;
有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仓储场所的出租型企业;
出租大跨度钢结构厂房的出租型企业。
根据方案部署,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方案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整治时间从即日起,到8月31日结束。其中,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为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期间,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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