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均登记为西乡塘区(不含高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登记地址与住所地址原则上要一致。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现场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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