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试行)的通知》。该《指引》提出,校园开放日活动统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明确各中小学校在发布开放日活动通知时,应同时发布声明,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谈、面试、调查,不以各种方式收集任何学生、家长的信息,不收取学生的简历简介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考试考级、竞赛比赛等挂钩。
(资料图片)
以下为指引全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省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等校园活动管理,现印发相关活动指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广州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
(试行)
校园开放日是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等校园活动管理,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
二、开放时间
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含面向本校家长组织的家校活动)统一在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
三、开放形式
学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举行。
四、工作过程
(一)活动开展前
1. 学校应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制定详细周全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提前3个工作日报主管教育部门。
2. 根据场地条件及承载负荷,科学核定进入校园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组织学生和家长分批有序进入校园。
3.在发布开放日活动通知时,应同时发布声明,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谈、面试、调查,不以各种方式收集任何学生、家长的信息,不收取学生的简历简介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考试考级、竞赛比赛等挂钩。
4. 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大型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按《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二)活动当天
1.开放日当天,应在校门或线上开放日专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开放日声明。
2.学校介绍内容应包含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师资情况等,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等;民办学校还应主动公布有关收费项目及价格。
3.应在校园内设置路线指引牌、安全提醒牌,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校门管理、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开放日活动安全有序。
4.应加强对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的选用、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由能正确解读招生政策的学校教职工担任,避免出现校外人员冒充学校教师、教职工出现个人违规行为等情况。
(三)活动结束后
学校应在一周内将开放日有关情况报主管教育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招生政策,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格遵守“十不得、一严禁”的要求,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行为,不得进行违规宣传或虚假宣传,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组建“家长群”“答疑群”。
(二)各区教育部门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分工细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执行招生纪律,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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